长岭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成立于2010年10月,现有工作人员30名,主要负责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收集、数据统计,数据库建设及维护,对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查询和核对及认定、临时救济和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等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及经办工作;承担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长岭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城乡低保科、特困供养科、临时救助科、信息核对科。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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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规程规范化管理,强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推进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项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转变,结合工作实际,对《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吉民发〔2014〕4号)进行了修改完善,拟制了《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征求意见稿)以及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条款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更多详情